公积金的调整通常涉及两个方面: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调整依据是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调整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至9月。
调整后,年度内不再因职工个人职务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并经政府批准后执行。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时间进行公积金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