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立案由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具体来说:
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负责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立案侦查。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以及自行发现的刑事案件,进行审判。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狱侦查部门和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也具有立案权利。
立案程序通常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并且需要通知控告人。
建议: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报案人或控告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初步侦查。
如果案件涉及贪污贿赂犯罪或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
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请根据案件性质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报案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