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保”全称为 执行保全,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执行过程中,为了确保将来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或者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执行保全的目的是保证法律文书的执行,限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处置权,以确保未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以有效执行。
执行保全通常发生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是为后续可能的执行程序做准备。与执行不同的是,执行保全并不涉及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查封、拍卖等,而是直接对财产进行保护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和冻结。
总结来说,执保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确保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防止被执行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