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缉多久不到案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通缉没有期限规定,直到嫌疑人被抓获为止。
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可以依照刑法规定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后如果仍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
综上所述,通缉没有固定的期限,具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侦查需要由公安机关决定。对于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员在通缉一年后仍未到案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而“红色通缉令”则有5年的有效期,期满后可以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