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中,当事人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上诉人及被上诉人需要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工商登记证明等,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
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非律师的,还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上诉人应提交与上诉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一审中未提交的新证据或补充说明材料。
被上诉人需要提交答辩状,并可以围绕上诉请求和证据进行答辩。
证据目录:
为了清晰地展示证据材料,应提交证据目录,列明证据材料的序号、名称、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等项目。
如果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一审的判决书、裁定书、庭审笔录等。
以上材料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并且与案件相关。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影响二审的审理进程和结果。建议当事人在准备二审材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