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男子郑某驾车驶入左道时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导致车上妻女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事后,郑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3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3月24日公布刑事判决书,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事故发生在2024年2月25日18时50分许,郑某驾车载着妻子和女儿,行驶至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高家村路段时驶入左道,与沿该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李某驾驶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郑某一家三口以及李某车上一乘客李某乙受伤。
事发后,附近群众报警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遗憾的是,郑某的妻子和女儿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另一车上的伤者李某乙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去年6月6日,经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郑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11月20日,经法院调解,郑某及相关保险公司就李某乙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郑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