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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短线交易遭责令改正,曾因AI眼镜概念股票交易波动

时间: 2025-04-07 19:13:00

4月7日,宁波证监局网站最新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工业)被宁波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宁波证监局指出,经查,电子工业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新光学)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2月7日卖出“永新光学”股票140500股,买入19500股。

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宁波证监局决定对电子工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永新光学曾在2024年12月5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减持告知函,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176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5%。减持期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截至公告披露日,电子工业持有公司股份22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98%。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董事李凌为电子信息董事长,同时为电子工业董事长,故李凌、电子信息、 电子工业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48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96%。

同时,永新光学股票于2025年2月6日、2月7日、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届时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公司归类为智能驾驶及AI眼镜概念。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学显微镜及光学元组件产品,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目前收入占比不高;在AI眼镜领域,公司目前规模极小,占 比不到1%。敬请投资者审慎对待,谨防热点概念型炒作。

永新光学主营业务为光学显微镜、光学元件组件和其他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物显微镜及工业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平面光学元件、专业成像光学部组件。

截至4月7日,永新光学跌停报76.77元/股,总市值为85.33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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