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金口河】
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职能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帮华、吉尔小华、朱盛冬、孙玉华、李化夷、杨小梅(女)、张建胜、取喜(女)、萧秋林、税滟鸿(女)、廖盼(女)、廖敏为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30年4月。
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主管: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宣传部
|出品:乐山市金口河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田米
|审核:熊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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