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股权众筹不得向社会公开或变相发行,融资人或融资企业股东人数应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应遵守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制度,设置准入条件,公示风险警示,并与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
平台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投资者能够按时获得约定的融资项目信息,不存在误导或虚假信息披露。
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投资者认购满额后,资金打入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平台协助项目方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拥有有限合伙企业股权。
股权众筹不是捐款,而是根据投资者出资额比例占企业股份,项目结束后分享收益或承担亏损。
股权众筹平台应满足一定条件,如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以及合法的互联网平台等。
平台需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对募集期资金设立专户管理,并妥善保管相关信息。
公司吸纳股东的人数不能违反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200人。
股权众筹平台设立后应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关文件。
投资者必须是符合特定条件的对象,并且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股权众筹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
以上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股权众筹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投资者在参与股权众筹时应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风险揭示,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