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政府发行的证券一般仅限于债券,包括国库券、财政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中央政府直属机构也可能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
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股票发行主体为股份公司,既包括筹设中的公司也包括已成立的公司。
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券。
金融机构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金融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类型,表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某些特定机构如股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成为证券发行的主体。
综上所述,证券发行的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机构、企业(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特定机构如股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这些主体通过发行证券来筹集资金,满足各自不同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