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总额包括以下几部分:
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不包括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指支付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工资报酬。
指在产假、探亲假、婚丧假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综上所述,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