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养母是指 通过法律手段收养他人子女的父母。具体来说,养父养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的,他们之间产生的是拟制血亲关系,即法律上认为他们如同亲生子女一样具有相同的亲子关系。
收养行为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收养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份契约关系,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间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包括监护权、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时解除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关系是基于法律规范而建立的,与血缘关系有所不同,但在很多方面与血缘关系相似,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