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中的部分项目不能报销的原因如下:
去境外或到港澳台生孩子产生的费用不报销。
超过规定的报销期限再去报销不报销。
缴纳生育保险未达1年,或生产时生育险已经停缴的,不报销。
报销需要的材料不全的不报销。
逾期报销,报销期限一般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
伤重程度没有达到最低级别10级。
蓄意刀伤跌打、交通事故、凶杀等造成的伤害。
无工伤证明或报销资料不齐全的。
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况的。
门诊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未缴纳满一年或停止缴纳。
社保断缴,导致医保也断缴,医保卡无法报销。
医保还没有交够医保待遇的时间。
社保卡消磁。
需要报销的药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住院时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需要从工伤基金中支付的部分,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该部分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保费用。
因打架斗殴、酗酒、违法乱纪、犯罪行为造成的伤害,社保不报。
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就医不在医保定点机构。
综上所述,五险不能报销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客观原因如生育、工伤、医疗等方面的限制,以及主观原因如社保断缴、账户冻结、医保自费状态等。了解这些原因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个人社保,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