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捕鱼的处罚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对于情节较轻的电瓶捕鱼行为,应由渔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四)的规定,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在海洋处五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电瓶捕鱼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没收渔具。
吊销捕捞许可证。
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渔船。
综上所述,电瓶捕鱼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具体处罚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建议渔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捕捞活动,以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