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期限为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期限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判决生效后反诉期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六个月。
二年。
十五天或十天,取决于是对判决还是裁定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