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立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需本人书写并签名。
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申请人有独立住房。
可能需要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并盖章。
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涉及家庭成员关系变更时需提供。
证明申请人已分开独立居住。
如拆建安置证明、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等。
流程一般如下:
准备上述材料。
提交申请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材料。
审批通过后,领取新的户口簿。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