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区公租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分为 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线上申请渠道:
打开并登录“e福州”APP,进入首页后,依次点击“全部”--“住房保障”--“公租房办事”,进入服务页面(首次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需要进行服务授权)。也可以通过首页搜索“公租房办事”;或生活版首页点击【服务】-【住】-【公租房办事】进入。
申请人如通过闽政通APP提出申请,请务必进入“服务”栏目选择“公租房服务[福州]”提出申请。
可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福州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公租房申请】,即可获取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材料等内容。
线下申请渠道:
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查看鼓楼区、晋安区、仓山区和台江区的相关公告。
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
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
未租住公有住房。
主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申请材料:
申请表。
诚信承诺书。
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
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建议: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渠道,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关注“福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公租房申请”,可以获取最新的申请条件、材料、网上申请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