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在异地被抓捕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 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紧急程度、嫌疑人的行踪掌握情况以及两地公安机关的协调效率等。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范围。
如果案件情况明确且证据充分,公安机关会尽快实施抓捕行动。在紧急情况下,可能会立即行动;若情况稍缓,则可能会在数日内完成部署和抓捕。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批逮捕时间最长可达三十天,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调查案件事实。
异地拘留后,逮捕期限一般自拘留日起三日内决定。特殊情形如流窜、多次或团伙犯罪,审查批捕可延至七日。对于复杂重大的嫌疑人,此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三十日。
传唤和拘传的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在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且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
综上所述,从犯在异地被抓捕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无法一概而论。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案件的进展,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