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的党费是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的党费是月工资收入的1%。
享受国家职称和职务晋升的优先权。
享受国家财政抚恤和补助。
享受国家资助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
享受国家荣誉称号、荣章、奖章等荣誉待遇。
享受国家贡献奖、劳动模范奖等劳动奖励。
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享受国家给予的各种福利待遇。
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
入党50周年以上人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在政治上具有优先权和代表性,例如参加党代会、代表选举等政治活动。
党员家庭户可以享受党组织的关怀和帮助,包括参加党组织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等。
党员家庭户可以获得一定的物质帮助,例如获得党费补贴、享受党员关爱基金等。
可以获得一些荣誉奖励,例如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
党员或预备党员在应聘国企或其他单位时具有优势,录用几率大。
在国家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党员身份会带来更多晋升机会,容易得到重用。
这些福利待遇体现了党员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同时也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