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庭过判决等待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及适用的审判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若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特殊情况,如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或者案件争议较大等,则判决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此时,法院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综上所述,已开庭过判决等待的时间因案件类型和审理情况而异。刑事案件通常在二至三个月内宣判,而民事案件则通常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批并通知当事人。建议当事人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