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增值业务费是指 运营商自己推出的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这些业务通常不包括基本的语音通信、无线上网、短信和彩信服务,以及合作厂家(如SP业务)提供的服务。自有增值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GPRS移动数据流量、彩铃、WiFi无线上网套餐、手机报、来电显示等。用户订购的SP梦网业务虽然也属于增值业务,但会统一计入代收费中。
简单来说,自有增值业务费就是用户为使用运营商自己提供的除基本通信服务以外的其他业务而支付的费用。这些业务通常需要用户主动开通,并且可以单独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