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财产包括:
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能移动的财产。
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财产
即原所有人因不慎丢失的物品。
这些物品的所有权不明确,不适用善意取得。
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文物等。
善意取得的条件
即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
转让价格必须是合理的,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
对于不动产,必须完成登记手续;对于动产,必须完成交付手续。
综上所述,善意取得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物权,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如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同时,善意取得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受让人的善意、合理的价格以及完成相应的登记或交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