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能起诉的原因在于,公安机关没有审判权,它主要负责案件的侦查活动。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公诉案件应由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而自诉案件则由公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公安机关没有这项权力。
公诉机关主要指检察机关,不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但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决定不予立案,例如情节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特赦令免除刑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