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非法车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汽车(包括网络专车)和“五类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
即“黑车”,指没有营运资格而从事有偿载客的车辆。
指对车辆进行了超出法规允许范围的改装,如外观改变超过30%或对车辆三大零部件、轮毂进行改装。
指超过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或速度限制的车辆。
指在普通公路上酒后或醉酒驾驶的车辆。
指违反规定搭载乘客的车辆。
指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头盔的车辆。
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分心行为,如使用手机、吃东西等。
包括伪造、变造或涂改行驶证、号牌、标志等。
指因交通事故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指未经工信部批准或改装后未经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
指处于这些状态下的车辆,不允许交易或上路行驶。
这些非法车辆的存在严重破坏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因此交通管理部门会持续进行整治和查处。建议公众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