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双方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若房屋委托他人代管,则代管人需要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若房屋为共有,则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指定收款银行的账户信息。
个人居民身份证。
境外人员的居留证件及国家安全局批准的相关文件。
境外单位的有效证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证件。
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房屋租赁合同。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缴纳相关税费(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获取《房屋租赁登记证》。
建议:
双方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务必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若房屋涉及共有或委托代管情况,需特别注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和委托证明。
承租人应要求查看房产证原件,以核实房东身份和房屋权属。
租赁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租赁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