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诉,即 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撤销或收回公诉请求的诉讼活动。这一行为旨在及时补救错误的起诉,确保不应当进行的诉讼程序及时终结,节约司法资源,并保障人权。
具体而言,撤回起诉的情形包括:
不存在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
人民法院将对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撤回起诉后,如果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不得再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