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笔录是一种具有独特证据属性的文件,主要用于证明以下方面:
现场勘验笔录是直接来源于检查现场或案件现场的第一手材料,客观记录了检查过程或案件违法过程或状态,因此属于原始证据。原始证据的证明力通常较强。
现场勘验笔录记载的内容与检查现场或案件的相关性最强,往往也最具实质性的内容,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相对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更强。
现场勘验笔录可以全面准确地记录物体的特征和现象,起到保全和固定证据的作用。它不仅可以真实反映事件发生时的现场情况,还可以为进一步分析案件情况、发现调查线索和确定调查方法提供依据。
勘验笔录的内容有时鉴定人需要了解,以便知晓与鉴定有关的事实,从而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例如,在法医学鉴定中,可以利用人体检查笔录记载的内容来确定交通事故的原因。
勘验笔录记载的内容可以用于审查、鉴别其他证据的真实性,特别是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现场勘验笔录还可以作为了解勘验、检查活动是否符合必要程序以及勘验、检查中搜集的证据是否可靠的途径。
综上所述,现场勘验笔录是一种重要的证据类型,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并为进一步调查和分析提供基础。它是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实物证据,并且可以用于固定和反映实物证据、为鉴定提供材料、审查其他证据的真实性以及了解勘验活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