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细则是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这些细则通常包括一次性记12分、6分、3分、2分和1分的行为类别,并详细列出了每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和相应的扣分标准。扣分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安全。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驾驶机动车未携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时速。
驾驶机动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