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生命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指个人享有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法人作为非生物实体,不享有生命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维护自身身体健康的权利。法人不享有健康权,因为它们不是生物体,无法体验健康状态。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使用和控制的权利。法人不享有肖像权,因为它们没有生物体的形象。
受抚养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父母对其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的权利。法人不享有受抚养权,因为它们不是生物体,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婚姻自主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自主决定婚姻关系的权利。法人不享有婚姻自主权,因为它们不是生物体,无法进行婚姻活动。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法人虽然享有一定的隐私权,但相较于自然人,其隐私权的范围较小,且可能受到法律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维护自身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权利。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同样广泛的一般人格权,因为它们不是伦理意义上的主体,没有人的尊严和私生活。
综上所述,法人不享有的权利主要是与生物体相关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受抚养权和婚姻自主权,以及一些与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相关但范围较小的权利,如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法人主要享有的是与财产和经济活动相关的权利,如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