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其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获得不同长度的医疗期。具体规定如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员工长期休病假的,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龄确定病假的期限, 最长可以是二十四个月。如果员工请病假超过这个期限,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病假的最长期限为 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