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锡林浩特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集中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二、发放地点
锡林浩特市教育局三楼人事与师资管理股(那达慕大街462号)。
三、相关要求
1.请已通过本机构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一张(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体检时所用照片一致)前往发放地点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确有困难不能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请认真填写委托书(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一张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一张(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体检时所用照片一致)领取。
咨询电话:0479-8212556
附件(见二维码):个人委托书(参考样本)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01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至18日,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02
考生务必于准考证上打印的进入候考室起始时间之前40-50分钟到所在考点,以便进行安检和身份验证等环节。
03
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仔细确认考点地址和考试时间,切勿走错考点,切勿迟到;提前规划好到达考点路线和方式,考点不提供停车位。
04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和无线电作弊器材进入考点。凡携带者,必须自备信封袋,标注本人姓名、场次、身份证号等信息后自行将上述物品封装到信封袋内,由考点统一管理上述物品和包。
05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06
凡携带手机等具有收发、拍照、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的,一律按违规作弊处理。
07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维护考试秩序。
08
2025年6月1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来源:锡林浩特市教育、内蒙古招生考试、锡盟融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