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视为童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童工是指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并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个体劳动的少年或儿童。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尽管16至18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被称为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合法雇佣他们,但必须遵守一系列关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如限制某些繁重或有害的工作岗位,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
因此,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普遍认定为童工,而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被视为未成年工,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