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亲自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包括到办税服务厅、巡回征收点或代征点进行申报。
使用税务机关规定的统一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并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包括网上申报、微机申报、专用报税机申报和电话申报等。
简易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方式进行申报。
包括代理申报(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申报)和汇总申报(由汇总企业逐级汇总申报)。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税务机关的规定,选择合适的纳税申报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纳税人都要确保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保存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