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应在 省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双方需携带结婚证、中国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护照到中国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居留许可。
离婚案件可以在婚姻缔结地、一方或双方的居住地、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对于跨国婚姻,通常是在一方或双方的国籍国或共同居住国的法院提起。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国的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相关条款。
总结:
跨国婚姻应在省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