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商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以下几项: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税依据:转让价款扣除购置原价后的金额。
税率:5%。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7%(城市)、5%(县城、镇)、1%(农村)。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和购买(受让)方。
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载明的金额。
税率:万分之五。
法定纳税义务人:销售(转让)方。
计税依据:转让收入减去相关扣除项目后的差额。
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分为30%、40%、50%、60%四个级别。
买方:成交价的3%。
卖方:按照差额的40%左右计算。
买方:交易价的0.5%。
卖方:1平方米3元。
每户550元。
每本5元。
总结:
买方:契税3%、印花税0.05%、交易手续费0.5%、产权登记费550元、权证印花税5元。
卖方:增值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或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印花税0.05%、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不同,税率30%-60%)、交易手续费1平方米3元、产权登记费550元、权证印花税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