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具体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建议
醉酒驾驶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还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