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户口的流程如下:
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工作单位证明等。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
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并取得落户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
到原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
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土地证。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会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要分开,每人一个户口本。
携带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填写户口迁移证,并将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以上是离婚后分户口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