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的计算主要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节假日期间,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休息日,但法定休假日(如国庆节)的假期是法定的,不可通过调休替代
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单位,可以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定年节假日标准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总计为11天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能够依法获得休息和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必须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