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证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贷款银行可接受的抵押物包括所购买的住房和借款人已经拥有的住房。
银行可接受的质押物包括特定的有价证券(如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和存单(只接收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
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并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
凭借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不需要提供财产作为抵质押,风险较大。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包括个人财产和他人财产。
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包括履约保证金担保、预付款担保、保证金担保和租金担保等。
为企业在银行开具的保函(如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提供的保证。
银行开出的担保文件,保证开证申请人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银行负责清偿所欠受益的款项。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担保能力的自然人为借款人个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个人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对担保公司进行整体授信。
其他企业为借款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根据与借款人的关系分为不同类型。
这些担保方式各有特点,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贷款需求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