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超载的定义涉及两个方面:
指客车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对于载客汽车,如果实际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则视为超载。具体地,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3分。
指货车装载货物超过规定的吨数,或者货物的长度、高度和宽度超过核定的标准。超载百分比的计算公式为:(实际载重 - 标记载重) / 标记载重 * 100%。
此外,汽车超载还涉及对公路的限值,即 超限,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综合以上信息,汽车超载可以总结为:
客车: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
货车:超过核定的载重量或尺寸(长度、高度、宽度)。
建议在实际驾驶中严格遵守载重规定,避免超载,以确保行车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