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暂住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员暂住三日以上的,应到登记发证机关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年满16周岁,拟在哈暂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在暂住地的公安户籍派出所办理。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工作或居住证明、婚育证(女)、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按照规定交纳工本费。
如果是单位上班并且提供住宿的,由单位申报办理;如果是租房,由房屋出租人申报办理;如果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申报办理。
派出所或乡、镇(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对申领人提供的有关手续进行审核。
填写《暂(寄)人口登记表》。
符合办证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领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暂住证制作需要缴纳工本费14元,申领人凭受理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暂住证。
材料准备齐全后,十三个法定工作日办结。
0451-87661781/87661062。
建议:
办理暂住证前,请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认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