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章罪是指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建议: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从事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