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开具房产证明,可以遵循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对于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
对于无房产情况证明,建议到深南中路档案大厦四楼“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房地产权档案查询室”办理,业主需带上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过户,还需携带登记申请书、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办理。
对于无房证明,办理步骤包括点击开具无房产证明、确认、扫描身份证、打印无房产证明等。
建议提前咨询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或相关房管局,以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