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起算
对于以时计算的期间,从期间开始的下一个小时起算。
对于以日计算的期间,从期间开始的次日(即第二日)起算。
对于以月计算的期间,通常从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
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如果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期间延长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期间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时效延长,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以上是诉讼期计算的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