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总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以及相关的诉讼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刑诉法的基本理念
刑诉法的制定目的和任务
人民法院的性质、职权和组织体系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组织体系
其他专门机关如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
被害人的权利和地位
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单位参与人的相关规定
依靠群众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审判公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诉法
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
人员范围、理由和种类
回避的程序
证据与证据法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概念、成立条件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