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美国出于政治原因,有时将贪官视为政治犯,而不是普通刑事犯罪分子。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导致双方在引渡问题上的立场不一致。
美国属于海洋法系,而中国则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尽管两者在某些方面较为接近,但仍存在显著差异。这些法律制度的不同使得双方在引渡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
美国国务院提出签署引渡条约的前提是,从美国引渡到别国的人必须受到公正审判,不受到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此外,除非别国承诺引渡本国国民,否则美方不会考虑就引渡条约进行谈判。
美国曾给予中国政治犯政治庇护,这也影响了双方签订引渡条约的意愿。美国担心如果签署引渡条约,可能会被其他国家视为在放弃对政治犯的保护。
政治犯不引渡是国际惯例,即无论是否有条约,都不引渡政治犯。此外,抓捕罪犯涉及一个国家的司法主权,其他国家无权派警察到别国抓捕罪犯,否则会侵犯别国的主权,可能引发国际争端甚至战争。
综上所述,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主要是由于政治、法律制度和外交等多方面的原因。这些因素不仅影响了双方的合作意愿,还涉及国际法和主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