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看病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
三级医院报销35%
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0%
年度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一级医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55%
三级医院报销50%
年度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报销比例为70%
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报销比例为75%
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在医院或其他门诊部发生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下一自然年度在定点社卫就诊支付比例上涨5个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报销材料
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1. 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 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 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
1. 在当地医院开出转院手续
2. 拿着转诊单到当地医保局盖章
3. 就医结束后带回医疗票据、病历并有就诊医院的公章
4. 在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核算,等待返现
网上申请医保报销
1. 打开手机微信
2. 找到医疗健康
3. 点击医保个人服务
4. 点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进行自助报销
注意事项
参保人因疾病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可在定点医院办理社保入院登记和出院现场结算,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
应当提前准备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等一系列材料,然后再到东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医疗保险补助比例:5-10万元补助20%,10-15万元补助30%,15万元以上补助40%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并确保材料齐全,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