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这一法定时间限制旨在保护股东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的合理时间内获得分红。
具体而言,董事会在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决议后,有6个月的时间来执行分配决议,确保利润分配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如果董事会未能在6个月内完成分配,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董事会履行分配利润的义务。
此外,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在这6个月的时间范围内,自主规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执行时间,但不得超出法定的6个月期限。
综上所述,公司必须在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的6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这一规定为公司和股东提供了明确的时间框架,确保了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