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燕郊办理居住证,需要根据不同的居住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双方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申报。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申报。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用工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申报;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申报。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白底照片一张,由户主携带身份证并出具辖区居委会证明,带领其到派出所(流管站)申报。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一寸白底照片一张、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注意事项
办理居住证时,申请人需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办理地址为燕郊政务服务中心(神威北路乐天玛特东200米路南)。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就可以顺利完成燕郊居住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