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残鉴定中,存在争议的情况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争议点在于如何准确测量关节活动度,尤其是在骨性损伤为主的案件中。
应选取被动活动度进行测量。
争议可能出现在如何正确使用计算方法来评估伤残程度。
被鉴定人可能出于某种原因故意伪装伤情,导致鉴定结果出现争议。
用人单位可能因不愿承担工伤赔偿费用或害怕检查处罚而不申请工伤认定。
否认与受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不愿承担工伤待遇等。
当客观事实不明确或相关证据不足时,三方(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可能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争议。
医疗诊断中如果存在复合伤病,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诊断结论有争议。
在处理这些争议时,法医和相关部门需要仔细审查所有相关证据,采用标准化的测量方法,并确保评估过程的透明和公正。